今天遭遇在加拿大到目前为止最冷的一天(零下-19度),心神颇有些不宁,于是决定打开TED网站看一点有营养的讲座之后再睡觉。
TED是个有很多高质量讲座视频的网站,所有都看根本不可能,所以我问自己的问题是,到底选择哪个视频才能使得我的时间用得最有价值,或者过得最开心。首先我看的是首页下面有个马丁路德金的”I have a dream”(我有一个梦想),点开来之后,心神不宁就开始作怪了,再加上以前看过这个视频,所以看了一下子就没有再看下去。于是我再作选择,这次是点击页面左边“most favorited all-time”(最受欢迎的)列表,出现这些介绍:

其中有几个是看过的,发现也不是很好选,但很快一个右上角的视频引起了我的兴趣“The Paradox of Choice”(选择的悖论),这正不是我现在所面临的问题吗? Barry Schwartz教授阐述了他的一个观点:为啥在现代社会中,选择越多却越不容易让人快乐了。他说所有西方工业社会的一个教条是:如果我们想要增加公民的福利,就要增加公民的自由,而增加自由就是增加选择。他举了一个超市的例子,例如有285种饼干,75种冰茶,175种沙拉酱等;一个音箱器材商店的例子,可以用店里的部件组合成650万套不同的音箱系统;还有其他的例子。他没有贬低自由的价值,也没有说选择多必然不好,而是详细阐述了选择多所带来的弊端,以及为什么会带来这些弊端。他说弊端主要有两部分:
- 人们发现有太多可以选择,索性就拖延、推迟选择的时机,从而导致根本不选择;
- 即使做了选择,因为选项多了,对满意的期望值就可能高了,在遇到稍微不满意的情况下就更容易(和选项更少的情况下相比)想象选择其他选项的情况,从而后悔自己的决定;
在这个演讲中他用了好多有意思的例子来支持他的观点。如果你英语不错,建议观看一下这个讲座。他的理论也是有数据支持的。在这篇文章里,他提到(左边图)研究显示人们的情绪反应在获得的情况下要弱于失去的情况,他猜测(中图)当选择增多的时候,人们也会有类似的反应,而正的和负的情绪反应的结果是先上升,然后下降(右边图):

我觉得这个问题也是曾经困扰我好久的问题,比如到超市里面选择面包,发现有十多种选项,于是就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有时候甚至干脆就不买,再比如超市付款排队的时候,高峰的时候往往纠结自己应该排到哪里才会等待时间比较短,而失望的是往往有更多的可能是别的队列比我的要快(解释:假设有6个收银台,随机选择一个,大概有1/6的可能性这个队列会最快,所以你和其他5个队列作比较的话,很大的可能性是有那么几个会比你要快,而你往往会忽略比你慢的队列)。当然,解决这个悖论的关键还是在于了解为什么,然后改变自己的想法。我是自己后来相通的,之后买东西就不再那么犹豫,排队的时候更是不做太多的选择更不去比较和周围队列的速度。而且这个原则可以扩展到生活的很多方面。
有意思的是,刚才读到和菜头的一篇博文:苹果帝国。我基本上不同意他说的观点(有空可以详细说一下)。这里之所以提到这个文章是因为有一点正和这个选择的悖论有关。他说:“这个过程中,苹果不会以暴力夺走你手中的PC。相反的,人们会因为喜欢它的简单而自觉主动地放弃PC,因为选择太多而自觉主动地放弃选择权,把数世纪争取而来的权利拱手让出,只是为了逃避因为自由而带来的负担。” 我所同意的是苹果的确是一家懂得并且把简约的原则用到极致的公司。如果你看看它的智能手机iPhone产品线,也就是只有两款型号两种颜色的选择,黑色和白色,而功能是一样的,这就给消费者很少的选择空间,反而更容易让他们做出选择。而诺基亚智能手机至少有一百多款,要挑一款满意的还真有点难。

你当然可以批评苹果的策略,但实际上它是有心理学原理做依据的。
时间过得很快,距离我上次的那篇博文“上海政府不让冯正虎入境的五种猜想”已经4天(离我上次电话问候他已经过去66天)。2月2日下午当地时间2点,冯正虎在日本机场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宣布第二天结束抗议,进入日本,过几天将回国过年。
10天前苹果发出邀请“Come see our latest creation”(来看我们最新的创造)

艺术化的背景+中间醒目的苹果标志,这是苹果的一贯风格。2天前,苹果的总裁Steve Jobs(史蒂夫.乔布斯)在万众瞩目中介绍了这个新创造:iPad。首先 请继续阅读本文…
读了冯正虎最新的文章《中国政府愿意为上海违法官员背黑锅吗?》,我很有感慨。首先是冯先生已经为争取中国宪法以及护照所赋予自己自由回国的权利在日本机场露宿已经87天了,但是还没有能够入境上海;其次是上海政府根本低估了冯先生的粘性,没有大局观(这里的大局观是,这个戏再演下去恐怕太上皇都不满意了);最后是为什么上海政府能这样顽固呢?
希拉里的“互联网自由”演讲向全世界发表之后,我们的伟光正府开始关门放狗,并利用棺媒颠倒黑白。让我们看几个例子。
1:外交部:反对美利用互联网问题指责中国(网易[该评论已关闭])
里面说:“中国宪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推动互联网的发展是我们的一贯政策。中国有自己的国情和文化传统,中国对互联网坚持依法管理,符合世界通行做法。”
请问外交部:是哪条中国法律让在国内的人民不能够访问我的博客以及诸暨公民网?为什么在世界的其他地方能够顺利访问到这样的网站?
2:环球网:谷歌精心策划退出事件(网易[该评论已关闭])
里面说“至于网络审查,人们指出,你美国就没有网络审查?你谷歌公司在德国、法国、印度等等国家就不接受审查?谷歌公司的祖国在美国,美国的一些政府机构不是经常在某种名义下进入大量私人邮箱的吗?”
请问环球网:美国好像还真有网络审查,维基百科上关于美国网络审查的条目说“Personal Internet access in the US is not subject to technical censorship but can be penalized by law for violating the rights of others.”(翻译:个人访问互联网是不受到技术审查的,但是有可能因为损害其他人的权利而被法律所惩罚)。谷歌的确在美国的搜索图片的引擎中有一个选项叫SafeSearch(安全搜索),可以让用户决定是否过滤一些成人图片,但是这个选择权在用户。德国、法国、印度做法和美国类似。请环球网再解释一下为什么世界上最好的网站例如:youtube, twitter, facebook, blogger, wordpress都不能在中国访问?中国是依照哪条法律阻断人民自由访问这些网站的?
3:人民网:美国倡导信息自由背后有政治企图(网易[该评论已关闭])
里面说:“不难看出,美国对信息自由实行的是双重标准:凡是不符合其政治观点、价值观念的,便挥舞“自由斗士”的棍棒大加讨伐;但到了要维护他们自己的利益时,甚至不惜歪曲事实,混淆是非。”
请问人民网:现在主要的问题是美国人民能够自由接触到中国的信息,但是中国人民却很难接触到中国之外的一些信息,例如youtube上的视频,facebook上的好友状态,希拉里说的是要中国政府还给中国人接触信息的自由,到底谁混淆是非了?
4:新华网:美国扮演”救世主”的目的(网易[该评论已关闭])
里面说:“比如中国的网络用户起步晚、增长数量快,这在美国却是没有的情况;比如中国禁止网络色情和低俗内容,这就和美国的“网络自由”格格不入——凡是美国没有的、感到不习惯的、假装看不见的,它都会挥手粗暴地反对——希拉里说中国“网络不自由”,缘由也就大抵如此?!”
请问新华网:网络起步晚数量增长快和网络自由有什么必然联系?希拉里说网络不自由指的是在中国很多网站都不能访问,很多网民的贴子被政府删除,她根本没有提到网络色情和低俗内容。
5: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令网络信息安全自由流动面临危险(新华网[根本没有评论选项])
里面说:“甚至中国政府对谷歌的要求还没有德国政府要求的高,起码中国政府还没有象德国政府那样要求谷歌必须根据网民的投诉来清除有害信息,在这种情况下,谷歌不因更强硬的审查要求声明退出德国市场,反而以审查为理由要退出中国市场,方滨兴感到百思不得其解,给他的感觉象是出于商业或政治目的而故意挑起事端,甚至是有只手在操纵。”
方滨兴真是中共功臣院的杰出代表。我想问方院士一个简单的问题:为啥前面1,2,3,4条新闻都有[该评论已关闭]的标志,而5没有呢?为什么这么这么好的棺媒文章不允许五毛们发表一下赞同的意见呢?请睡觉前好好想一想吧。
